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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1月29日,四川省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县公安局提供的相关线索,称辖区内某仓库疑似存放不合格化妆品,为准确清查不合格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盐亭县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三义社区某杂货店仓库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仓库货架上存放有不同“品牌”的各类化妆品,通过逐一检查其生产厂家、日期、产品名称、批号、进货渠道、检验报告、标签、标识等内容,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化妆品。执法人员向该局领导请示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并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对上述化妆品进行扣押,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当事人5日内提供被扣押化妆品的进货凭证、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销货记录与凭证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此外,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对上述某化妆品进行了取样,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市场,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盐亭县市场监管局将以“春雷行动2023”为契机,加大监管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该局将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落实好安全经营主体责任,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共助化妆品市场健康发展。(作者:杜小迪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