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破产事务咨询和援助服务”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个破条例》)赋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的法定职责。2021年3月,《个破条例》正式实施,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率先“破冰”。同日,境内首家专门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挂牌运作。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自成立以来,厚植为民情怀、强化服务意识,多措并举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个人破产咨询援助服务。截至2023年8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共接待群众8152人次,其中现场接访634人、电话接访7518人。
组建专业团队,提升服务质效
为确保个人破产咨询援助服务质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建了以正式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为主体的专业咨询服务团队。咨询服务团队采取一对一专人解答的方式,精准解答群众关于个人破产的急难愁盼问题,耐心告知群众申请个人破产的条件、方式及有关法律后果,为群众选择适合的个人破产程序、规范提出个人破产申请提供有效引导。
拓展服务渠道,丰富服务方式
为满足群众咨询破产的多样化需求,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通过电话、现场、邮件等方式提供咨询服务。
开设个人破产咨询热线,实现办公时间咨询服务“不打烊”。目前电话咨询已经成为最受群众欢迎的咨询渠道,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每天接受电话咨询约35人次,妥善解答了群众关于个人破产的90%以上疑问。
设立专门咨询服务窗口,针对性解决个人破产“疑难杂症”。对于咨询问题较为疑难,或者个人情况较为复杂的债务人,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积极引导其进行现场咨询,派出专业工作人员或者法律援助律师面对面为群众提供耐心专业指导。
公布官方电子邮箱。群众参加申请前辅导、提出个人破产申请存在材料填报方面疑惑的,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予以辅导。
编制热点问答,精准答疑解惑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精心组织编写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常见问题》《个人破产十大热点问答》《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读本》等系列指引,以“问答”方式就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咨询较多的个人破产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展示,以朴实的语言向群众普及个人破产基本知识,并将其摆放在现场接访窗口方便群众随时取阅。
制定服务规范,优化服务态度
近期,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结合咨询服务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深圳市个人破产咨询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咨询援助服务的基本要求,确保咨询服务工作人员服装整洁,穿着得体,讲究礼仪;使用文明用语,专业解答咨询问题;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冷静处理批评建议。同时,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在现场接访窗口设置意见征集簿,征集群众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努力打造让群众满意的服务型窗口。
接下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将继续坚持以切实满足群众需求为指引,以不断优化自身服务为导向,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扎实推进个人破产咨询服务工作提质增效,用贴心服务擦亮窗口名片,建立服务品牌。
文/图:司新宣、破产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