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指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近年来,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双涧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双涧所)不断推动责任主体末端发力、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终端见效。同时,创新推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新举措,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
一方面,定期培训,固本强基夯理论。双涧所定期举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培训。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推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安全工作机制,督促企业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落实落细企业主体的责任。“祸患常积于忽微”。会上,双涧所工作人员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健全风险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图片一为双涧所所长张建华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解读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守正创新,另辟蹊径助企业。通过现场讲解、一对一指导等接地气方式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这回是真的懂了!这种学习方式真的好!”餐饮经营户张先生表示。2023年6月26日,双涧所罐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讲解现场被围的水泄不通,这次的罐装液化石油气讲解活动共有60余家企业参与学习,执法人员向气瓶使用企业现场讲解气瓶使用安全知识,督促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和充装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气瓶,警惕“小场所,大事故”,指导企业安全用气。现场讲解对于小型企业简单明了、直击重点、节约时间,提升效率的同时减少了安全隐患。
(图片二为双涧所张建华、乔新现场讲解罐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
同时,借力智能,探索智慧新监管。双涧所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数字监管等新模式。目前特种设备增长快,总量大、老旧设备存量多、新设备增速快,新风险隐患也随之而来。针对这一情况,双涧所工作人员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及亳州市城市大脑等系统,对于临近检验日期的特种设备,及时进行电话提醒,让特种设备安全又多了一道“防护墙”。增强了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对低风险企业“无事不扰”,对高风险企业“利剑高悬”。
下一步,双涧所将继续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提高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守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作者:李青子)
(图片三为双涧所李青子、乔新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系统对企业实行智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