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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日前,我市召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调度会,全面摸排各县区(板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情况,以及相关制度落实落细情况,并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包单位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施工合同额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专项资金。除直接存储现金外,工资保证金还可以用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
根据《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规定,总包单位应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施工合同额的1.5%存储保证金,当施工合同额小于300万元,且前1年未发生工资拖欠,可以向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免于存储。在本市有两个以上在建工程,第2个工程起均按1%存储,若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可申请按0.5%存储,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可申请免于存储。
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是根治欠薪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市将继续强化欠薪问题源头治理,持续压紧属地和企业责任,全面落实《连云港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有力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