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本报记者历时1个多月时间奔赴河北、山东、广东、青海、山西等地展开“新春走基层”采访调研。记者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访调研时发现,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处在成长的关键期,并逐步成为农资企业主要服务对象,对 “为农服务”提出了新要求和高要求。
只有了解新需求,才能更好为其服务。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帮助农资行业更好地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我国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进程,本报记者就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并采访了相关专家、农资企业及多个地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其纾困解难,探索高质量发展之路。
遭遇瓶颈 “卡脖子”难题待破解
□ 本报记者 李 阳 童 玲 郑 晓 牛立亭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经营方式、建立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自此之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渐成为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2016年、2022年以及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高度重视。
10多年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呈现出数量增长快、经营方式灵活、辐射带动效应显著的特点。据统计,目前全国家庭农场391.4万家,农民合作社222.2万家,全国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万余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959家。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十四五”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对于农资企业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中有何亟待破解难题、有哪些新需求?本报记者为您盘点如下:
问题一
解决农产品“卖难”成共性问题
记者在走访河北、山东等地时发现,“卖难”问题制约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农业产业由于具有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等特点,容易受市场供求失衡、农产品价格波动、经济贸易条件变化等因素影响。家庭农场主等经营者管理不善、信息不对称、市场前景预测偏差等,也是农业产业发展的高风险因素。其中,价格波动是影响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如农资价格上涨、农产品市场价格大跌、流通运输成本较高等情况。此外,近两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特别当疫情期间物流不畅、收购商无法进村入户收购农产品时,农产品销售均出现了严重降价和不同程度滞销的情况。
农产品销路难打开、“卖难”已经成为普遍共性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产业结构不合理所致。部分地区主产区和主销区的产需信息沟通渠道不通畅,市场需求与生产供应无法有效衔接,销售主体分散,不能形成产业链。据了解,大多数贫困地区农户获取产品销售信息的渠道都是通过邻里乡亲,通过正规渠道和现代传媒手段获取信息的比例不高,农户很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对农产品收购价格也没有话语权。此外,农民仅靠自己的力量无法进行市场调研,也无法进行市场分析,只能看到别人种什么赚钱就跟风种植,在农产品集中上市的季节,低价难卖等情况频频出现,甚至出现滞销。
记者还发现,无论是已经形成产业规模的地区,还是正处于发展中的特色产业种植区,在与市场对接过程中整体处于被动状态。“等车来”是大部分种植户在作物成熟期的销售状态。
问题二
规模种植仍需精耕细作
记者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种植面积在1000亩~5000亩的大户,做到科学精准施肥才是增产提质的关键。但是很大一部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种植过程中仍存在“大肥大水”、施肥过量等现象,从而导致土壤板结、成本增加、作物品质下降等问题的出现。
此外,由于长期种植一种作物,部分地块出现了土传病害。山西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刘慧敏告诉记者,山西部分地区,因连耕连作,导致土壤出现了板结及有机质含量降低等问题。特别是温室大棚,因常年种植同一个品种的蔬菜,再加上部分菜农传统施肥理念难改变,甚至为了追求产量而过量施肥,只注重氮、磷、钾大化肥的使用,而忽视中微量元素和微生物菌肥的施用,导致土壤出现问题。
烟台众德集团在服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也发现种植过程中出现的土壤板结、作物品质下降等问题。烟台众德集团总经理王巍翰告诉记者,很多家庭农场主已经意识到土壤板结是由于过量施肥导致的,为了增产增收,他们对测土配肥、精准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所以需要专业的服务队伍来调整施肥的比例和配方。
问题三
基础配套设施仍较落后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还受到基础配套设施落后的制约。记者在走访调研时发现,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大型水利设施失修、小型水利设施陈旧、运营效率低下等问题。此外,很多地形条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由于收成无保障,往往被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就需要进行平整土地、挖掘水渠、兴修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导致生产成本较高。
如广东等地,专业合作社等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落后。特别是遇到台风、旱涝等极端天气频发时,靠天吃饭的种植大户损失十分惨重。但是如果建设大棚等设施来抵御频发的台风等灾害,一次性成本投入很大,每亩地需投资几万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来说负担很重。所以需要相关领域的政策扶持,帮助专业合作社应对农业生产中的难题。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胡树文还提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集中连片的农田,对晾晒烘干的设施和加工存储的设施需求比较大。但目前很多地区仍然存在冷藏和烘干设备不足的问题,仅仅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身投入也面临很大难度,要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的标准化生产基地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需要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
问题四
适度规模经营需加强组织化管理
当前,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类型仍然不均衡。以经济作物、休闲农业等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综合收益高于以大田种植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以大田为主的经营主体发展缓慢,以经济作物或休闲农业为主的经营主体发展速度较快。记者在采访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区的家庭农场时发现,当地家庭农场的种类日渐丰富,并逐渐向休闲旅游的方向发展,但规模相对分散,以个体单打独斗为主,组织化程度较低,很难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管理。
适度规模经营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现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特别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需要不断对接越来越多的小农户,将其逐步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华南农业大学茂名现代农业研究院副院长赵汴表示,适度规模经营并不是要把小农户消灭掉,而是说小农户要做好小农户的事情,企业或者服务机构要做好服务的事情,为他们提供技术服务和农化指导,让他们按照标准种植,让小农户对接大市场,从种到收都规范起来,形成内部规则。如广东的荔枝、龙眼、香蕉等经济作物,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管理200亩~300亩土地最为平衡,因为这类经济作物需要更多人工去种植,特别是收荔枝时,工人成本较高,如果种植面积过大,那么管理和投入的单位成本就相对较高。而水稻等大田作物,用了比较新型的节水灌溉设施后,一个合作社管理500亩~600亩土地,甚至是1000亩土地,都不存在任何困难。
问题五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农民对技术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渐成型,以农业生产机械服务、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农产品流通等为主,但资金借贷、农业保险、市场信息、政策信息等方面服务则较少,科学专业的种植技术指导和系统的农业生产服务在基层市场的占有量也较少,存在服务主体较少、水平较低、内容有限、成本较高等问题,难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个性化需求。
就山西地区而言,目前大田作物中玉米、小麦的农业保险已经纳入财政预算的范围内,但是高粱并没有纳入,如果让农民去购买农业保险,费用比较高,农民也不愿意购买。所以,一旦出现极端天气,对农户来说损失较大。刘慧敏表示,这需要相关政策扶持,以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收益。同时,现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仍然有融资的困难,特别是没有充沛资金购买农资,会影响农民增产增收。这需要多方合力,全力解决他们在生产种植中出现的融资难题。
新洋丰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类群体时也发现,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比较大,在遇到自然灾害导致的种植风险、市场风险时的抗风险能力较弱,同时还存在融资难、资金周转不畅等问题。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赵程云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处于成长阶段,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需要农资企业合力帮助他们一起应对和解决困难。
问题六
亟须加强年轻队伍建设
当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懂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的新型职业农民较少。此外,因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待遇较低,很难留住高素质人才。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当前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以种植经验丰富、年龄在50岁左右的传统农民居多,但他们的统一特点是学历相对不高,现代化农业种植技术掌握得少,对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具体发展策略缺乏系统的认知和长远的打算。北京兴农天力农机专业合作社总经理陈国龙也反映,专业人才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大多不愿意回到农村,投入农业生产中去。在相同工资水平的情况下,应届毕业生更倾向选择在城市工作。这样一来,专业合作社就只能提高工资,而这在无形中又加大了成本。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高学历、年轻化的队伍,目前很多地区的专业合作社法人已经是大学毕业的“90后”。高学历和年轻化的队伍将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骨干力量,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这也是未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方向。
总的来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兴未艾,但各地发展水平仍然参差不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与瓶颈,需要农资企业等涉农企业及社会各界共同发力扶持,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真正走上发展的“快车道”。
深挖需求 农资企业需延伸服务触角
□ 本报记者 宋心怡 陈 蕾 崔海航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与农资行业息息相关。本报记者通过调查采访看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仍面临一系列难题亟待解决,越来越多的服务需求需要得到满足。这也意味着,未来,随着我国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对农资企业的要求也将更高。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资企业应发挥自身优势,向上紧抓行业趋势,向下聚焦需求,让服务更高效、更深入,更好助力农业强国建设。
做好引领者
提升龙头联农带农水平
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要通过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和示范引领,扩大农户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形成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生产要与市场与企业挂钩,才能逐步实现农业小农户个体经营向大规模联合经营方式转变,让小农户能够有效地对接大市场,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这也是实现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的有效途径。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徐旭初认为:“未来,农业化规模经营,还需要实力强的、规模大的、具有市场能力的企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领着家户式的小农户共同前进。”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一种互助性质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规模更大、专业化水平更高,与市场的结合程度也更高,对带动农业产业、促进小农户发展、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推农村产业振兴发挥着积极作用。徐旭初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真正带领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彰显组织小农户、服务小农户、提升小农户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在此过程中,还要平衡农户以及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利益关系。
涉农企业尤其是农资企业,其一方面连接农户,另一方面连接市场,在农业产业化的链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农资企业,尤其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处长高鸣提出,农资行业的龙头企业要与农业投入品、种植技术、农机装备、农业金融、粮食收储、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建立有效协作平台,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推动农业大数据与信息化在供应、生产、销售、施用、服务过程中互通共享与应用,实现生产与使用无缝衔接,为农民创造新的增值服务。
做好培育者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发展的第一生产力。“现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仍处于成长阶段,发展水平不均衡、存在人才缺乏、专业性不强、发展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弱、经营效益低等问题。相较之散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比较大,面临更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因此对于其种植水平、经营水平要求很高。”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赵程云认为,当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为家庭农场、农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经营者仍以当地农户为主,且他们的种植水平提升较慢,接受并运用现代化种植方法和生产资料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所以实施经营主体人才培育工程,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素质,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尤为重要。对此,新洋丰在市场上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之紧密联系交流,就近办站点,利用各种机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培训指导,帮助其提升农业种植知识水平,提供针对性、持续性的农技指导帮助。
2022年4月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每年为每个县培育10名左右“头雁”,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队伍,带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可见,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未来,农资企业在服务的过程中,也要加强引导和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和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做好修复者
提供土壤改良方案
记者调查了解到,规模化、集约化、高产高值的产业化生产必然会带来许多问题,典型问题之一就是因长期大规模单一种植而引发的土壤重茬连作障碍,尤其是设施农业。这就需要农资企业的高度参与来克服解决。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刘建明表示:“对于已经出现重茬障碍的土壤,需提供综合性的改良方案。农资企业可根据各地主要农作物的具体情况,研究设计出有针对性的综合解决方案(有机-矿物-微生物-植物化学控制),通过试验示范后,提供给当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针对土壤改良和修复,目前,很多农资企业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解决方案”。山西农资集团主推自主品牌,有针对性地与生产厂家合作,提供专门针对当地土壤问题的肥料。同时,在农作物大棚里安装视频等电子监控设备,作物一旦出现了种植问题就会把视频反馈给专业农化专家,专家根据综合研判的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土壤调理。新洋丰在土壤健康领域持续耕耘多年,为该领域大力投资、开发综合解决方案,具体从土壤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结构调整三个维度提升土壤健康。司尔特生产的多款明星产品,包括土壤调理剂、生物有机肥、测土配方肥等都对改良土壤环境有良好效果。众徳集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速产品结构优化,完成了“生物+有机+无机+土壤调理剂”等替代产品的研发上市,走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之路。
做好引导者
改变传统施肥习惯
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种粮大户,要想增产提质,改变传统粗放式的施肥习惯,科学精准施肥是关键,而这其中就离不开农资企业的正确引导。
“农资企业要摸清土壤耕地的情况,土壤到底是缺氮、缺磷还是缺钾,或者是缺中微量元素,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要加强与农业技术部门合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的科学施肥指导,更好地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产增效;要大力度研发针对作物不同的生长季节所使用的专用肥料;同时,也要多管齐下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大户等提供更加精准的使用肥料的知识普及,既要保障粮食增产增收,也要科学适度施肥。”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说。
记者了解到,众德集团在实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及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上,主要手段是抓好农民示范户和示范村等示范体系建设,通过多渠道、多途径系列化服务实现农业科学技术与农民示范户、农民零距离接触,帮助他们在实践中迅速提高科学种田水平,成为科技致富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的领头人。
做好践行者
完善综合服务链条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要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鼓励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营销增效。可以看出,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刘建明表示,产业化农业必须要有完善的服务体系(产业生态),而农资企业占有得天独厚、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应发挥优势、抢占商机。
徐旭初认为,农资企业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深挖需求,真正了解农户对于农资产品的需求;其次,要贴近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包括农技服务、配送服务、金融服务等一系列产前、产中和产后的一体化服务,完善综合服务链条。对此,高鸣也指出,推进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资企业尤其是行业内的龙头企业要进一步拓展延伸服务领域,要根据作物种类、种植方式等的差异,采取生产性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服务,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系列化服务,打造既适应于农业现状又着眼于农业未来发展的服务模式。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在加强农化服务方面,山西农资集团一是成立专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二是结合不同地区耕地现状,找到当地比较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土专家”,为当地农户解决种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手把手”教农民如何进行田间管理,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种植过程中的需求。新洋丰建立起包括新型肥料研发中心在内的多个高端创新平台,所承担的工作包括研究肥料的发展方向、研发新型肥料、培训等。众德集团一直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开拓现代化农业新路径。2023年,在山东省烟台市农技推广中心的牵线下,众德集团与海阳市京盛合作社共同创建烟台市第一个“农机农艺+农资融合应用试点”,探索科学合理的合作模式,进一步推进机艺融合以及与农资的配套应用。
号角声声,催人奋进。可以预见,未来农业发展,仍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对农资企业服务和发展来说,挑战与机遇并存。农资企业应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抢抓机遇,不断开辟新市场,继续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