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松林)为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扛牢“一库碧水永续北送”的政治责任,高质量推进绿色水运发展,十堰市出台《十堰市创建绿色智能船舶试点示范方案(2023-2025年)》。
方案提出,以推动库区船舶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为导向,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绿色智能船舶应用示范、便捷高效的船舶充换电设施网络、配套完善的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体系,把十堰打造成为全省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区。
一是电动船舶示范应用,力争纯电动(清洁能源)公务船、客渡船、货运船舶、客运旅游船舶占比达到60%以上。
二是服务设施便捷完善,“一主(汉江)两翼(堵河、丹江河)多点(现有港区、码头、渡口)”船舶充换电配套设施网络实现全覆盖。
三是产业体系建立健全。培育建成2个初具规模的绿色智能船舶建造维保基地,库区绿色智能船舶产业链、产业生态趋于完善。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
一是优化调整存量船舶运力结构。统筹存量与增量,通过船舶交易、争取报废拆解政策支持等方式退出一批,合理调控总体运力规模。
二是分类推进绿色智能船舶应用。推进涉水部门电动公务船示范先行,加快乡村渡船、客运船舶电动化,引导国有砂石企业、水上旅游企业参与存量燃油船舶收储,发展电动货船、电动旅游船。围绕零碳示范生态旅游航线创建,加快整合水上旅游资源。
三是完善绿色智能船舶运营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库区船舶充换电设施、智慧水运设施建设。
四是推进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打造2家以上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运维服务基地,探索商业可持续的发展新模式。
五是推动绿色智能船舶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丹江口库区船舶监管体系、船舶运营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建造维护体系。
方案还从加强组织保障、加大政策支撑、强化资金支持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保障试点示范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