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漳州市芗城区群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分红现场格外热闹,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股东代表有序排队、登记、签字,喜气洋洋地领取村集体经济“红利”。这是群勇村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以来第二次股份分红,此次现金分红总计286.3万元,加上2021年度的分红,已累计发放分红款865.3万元,每人累计分红3000元。
据了解,漳州市芗城区群勇村是芗城区最早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村集体借着城市化进程积累了大量资产和资金,但由于土地大部分被征用,村民分散到各社区,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问题亟待解决。为管好用村集体“三资”,群勇村先是成立以原村两委成员为核心的资产管理组,后又在芗城区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于2019年10月成立了群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原村两委成员及各小组长担任,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村集体资产,监事会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三资”管理“四定”方案。“四定”是指定底价,即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最低限价不得低于指导交易底价。定年限,即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定程序,即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统一由街道“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的监管按既定程序进行。定约束条款,集体经济合同须载明“五严禁一不补”约束条款。目的就是按照资产资源地理位置确定交易底价,规定房屋、店铺等经营性资产租赁期限不得超过3年,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从源头上杜绝低价包、长期包、权利包、人情包、“冤大头”包等,同时规定合同约束条款,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和私自转包出租,确保资产资源出租合法合规,实现保值增值。据统计,至2022年底,群勇村资产总计达3亿4千4百多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达2269.33万元。
下一步,芗城区将持续利用 “四定”准则管理好村集体“三资”,通过“农民变股民、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让村民享受越来越多的红利。
通讯员 陈志福 刘钦赐 记者 赖雅红 文/图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