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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66级校友 梁慧星
3月22日,《法治日报》刊登了西南政法大学66级校友梁慧星所撰写的《当代中国民法典编纂研究》的序言—《国家的事 我尽了我的职责》。以下是具体内容。
国家的事 我尽了我的职责
《当代中国民法典编纂研究》序言
梁慧星
——《法治日报》法学院2023年3月22日第10版
梁慧星 1944年生,四川省青神县人。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四、五、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第十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公安部监督员。现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特聘教授、民商法律学院名誉院长。1986年国家人事部批准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著有《民法》《民法总论》《民法解释学》《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判例与立法研究》《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生活在民法中》《民法第一课》《民法总则讲义》《民法物权讲义》《合同通则讲义》《民事解答录》等;合著有《合同法》《物权法》;主持编写《民法债权》《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编辑出版《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新时代法学学术文库》,主编《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为权利而斗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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