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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1.主要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审核、非全日制相关课程的管理,对接相关专业学位全国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协调、沟通我校相关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相关培养工作等;3.协助专业学位基地建设、校外导师管理及实践实习等工作。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2.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工作认真严谨、踏实勤奋,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4.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和文档处理能力,熟练使用Excel、Word、PowerPoint等各种常用办公软件;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命名为“申报人姓名+研究生院非编应聘”。报名材料包括:①《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word版及手写签名后扫描的pdf版(见附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如未拿到证书请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请将报名材料打包,打包文件名须按“申报人姓名+研究生院非编应聘”命名。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以及应聘岗位的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而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本次招聘考核拟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从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中由高往低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在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密切留意。4.单位官网:http://yjsy.scnu.edu.cn/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