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9月22日盘后,鸿达兴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1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雷达财经注意到,鸿达兴业近年多次引发监管关注。
在2020年8月13日,鸿达兴业公告收到中小板监管函【2020】第96号。监管函显示,2020年7月10日,宏达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鸿达兴业股份470.1万股,占鸿达兴业总股本的0.18%。7月11日,公司才通过鸿达兴业对外披露《关于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暨可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预披露公告》。公司作为鸿达兴业控股股东,未按照相关规定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2021年7月22日,鸿达兴业公告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20年1月14日,鸿达兴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4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1月12日,鸿达兴业在未归还上述募集资金至专用账户的情况下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8.48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6.5.16条的规定。
2022年9月7日,鸿达兴业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8亿元至15.62亿元;2022年4月2日,鸿达兴业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亿元至9亿元;2022年4月19日,鸿达兴业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2亿元。鸿达兴业在披露上述业绩预告时未保持必要的审慎,导致原材料成本、财务费用、研发费用等多项财务核算内容出现大幅调整修正,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
今年3月14日,鸿达兴业公告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23年2月24日,鸿达兴业披露《关于深交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1月31日,鸿达兴业已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总额为52.28亿元。经核实,鸿达兴业仅在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列示,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30.46亿元,其后未再披露逾期借款信息。鸿达兴业在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时,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的情形。
天眼查显示,鸿达兴业成立于1995年,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1.22亿元,实缴资本6170万人民币,并已于2018年完成了股权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