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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发会收集编辑:中国绿发会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日公布了《上海市种子条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邻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绿会BCON工作组)积极响应号召,经认真研究、讨论,现提出2条意见供参考。
(图源:上海人大)
(一)建议新增一条:鼓励老百姓保护老种子。鼓励开展生态农业实践。
【建议理由】
(1)很多古老的地方品种、特色资源都是在老百姓家的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和深山老林里得以保护和延续,一些地方品种的濒危、珍稀程度不亚于大熊猫。种质资源的保护,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基层和草根的广泛参与。
(2)种质资源的急剧丧失与现代化农业追求高产模式直接相关。高产模式下,农民普遍选择少数高产优势品种,导致大量传统农作物品种被忽视和淘汰。这种单一依赖容易导致生物多样性缺失,减少了植物适应性和抗病虫能力,增加了农作物面临灾害和疫病的风险。因此,保护和恢复传统品种是维护种质资源多样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
(二)建议上海市在《上海市种子条例》中增加对于“城市荒野”的保护。
【建议理由】
(1)荒野是自然生物多样性的宝库,蕴藏着珍贵的植物和动物物种。同时,荒野也是自然的“种子银行”,保有着各种植物种子,可以在自然环境中存活和繁衍。
(2)追求表面上的整齐划一的绿植美观,对于“杂草”的过度管理,是当代园林绿化的通病,导致了城市中的生物多样性的急剧丧失。上海市作为一个超大都市,亟需重新认识城市荒野的价值,并且有意识地在各种公园建设、郊野、口袋花园的建设中开展“重野化”(Rewild)的实践。
(图:城市过度清除杂草,是导致城市中生物多样性急剧丧失的重要原因之一。摄©CBCGDF)
整理/Samantha 审核/Wendy 责编/ang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