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州设计师温女士在逛淘宝时发现
平台上有许多花灯工厂
直接拿着包括她本人的图片与设计作品
作为自家的产品在网店上销售
在通过协商后
有部分商家已下架相关产品
但仍有商家继续以其图片作宣传售卖
温女士最大的个人纸灯作品《星卯兔》,其造价超过2.5万元。
温女士期望向淘宝客服部门申请侵权处理
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却被平台版权保护机制判定为
“未抄袭状态”
花灯作品遭抄袭
平台要求“需证明图里是本人”
今年35岁的温女士是广州的一名纸雕艺术家,擅长以纸艺为载体进行创作,多元材料复合装置作品《少女南狮》让她为公众所知,她的大良鱼灯、南狮等具有南粤传统元素的作品在保留文化逻辑基础上进行了解构再创作,其作品先后在法国蓬皮杜艺术中心、意大利、中国香港和内地多个城市以及艺术节上展出。
近日,温女士发现淘宝上有些店铺所售商品的展示图与其手工作品存在明显的雷同之处,并且商家未经过她的授权就将其作品图片用于商业用途。于是,她一边向店家投诉,一边向淘宝平台申请侵权处理,希望相关作品下架。
温女士表示,做原创纸雕且不论前期的创作时间投入和研发成本,她曾做过最大的作品2.5m×2.5m售价超8万元,而拿1.6m×1.8m的小兔子花灯举例,因为用了新的3D打印工艺混合制作,为了让兔子的造型可以和设计建模一模一样,制作成本超2.5万元。而正常出售的作品以鱼灯为例,一个卖2000元左右,成本在1200元左右,一个制作时间大概为5天。
“我有些是有著作权证书,但上传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时平台却不通过,显示不保护我这个类目。”温女士告诉记者,其向平台上传相关材料,因资料上的部分图片和店家展示的图片存在差异,皆会被识别不通过。“比如我的鱼灯是白底的,但是抄袭我的店家会把鱼灯照着做出来自己拍成图,鱼灯在别的状态下拍下来的照片是不同的,即使对方展示的几张照片上有我个人的照片,还是会被判定说不一样。”
除此之外,平台还需温女士出示本人证明,要求上传身份证、个人照片、生活照等材料证明店铺上所用图片是其本人。但由于不少照片是“侧面影像+作品”的组合,平台通过鉴定后无法判断是否为同一人,并最终驳回申诉。
3月28日,记者联系被温女士所投诉的商家之一启迪工厂网点,针对侵权一事,商家回应道,“本来是有协商准备下架的,但她表示店铺所有产品都涉及侵权,要求下架,这个我们肯定做不到”。
在温女士向商家提供了对方盗用照片出处的情况下,商家却仍然拒绝删除。商家告知温女士,“首先要证明是你们设计的,如果你有版权证书提供给我,提供文件我们就下架。”
但在提供版权证书方面,温女士也有自身的担忧,首先商家是在网站上拿的,如果把证书发给商家,之后抄袭商家还保留版权证书,是否就会被认定为有授权?对于商家的回应温女士并不认可,认为贸然发版权证书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另外,温女士表示,事实上她并没有像商家所说的那样,要求删除“所有产品”,而仅仅要求删除店内盗用的三件原创作品与图片。
由于手工制品的外观专利存在特殊性,无法和工业生产做到100%一模一样。温女士表示,目前主要申请的都是著作权登记,她所制作的传统鱼灯、南狮、兔灯等外观专利保护,只存在于作为一个玩具的状况下,当它被做成了大花灯,和专利申请的材质、大小不同,就失去了保护效用。因此维权仍然存在一定难度。
对此,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嘉梁律师表示,涉及著作权纠纷的行为需要综合判断。李嘉梁分析认为,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本案涉及著作权侵权纠纷。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需要从多个因素综合判断,如被控侵权行为与原作品之间的相似度、是否存在抄袭、模仿等行为。在本案中,若真如设计师所述,淘宝店家系通过模仿、抄袭设计师原创作品的方式来生产制造商品,并对外销售的。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淘宝店家上述行为已构成侵权(著作权)。设计师有权要求淘宝店家停止销售、销毁涉案商品,以及赔偿经济损失与合理费用。
李嘉梁建议,当事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应参照以下步骤进行维权行动:
①当事人应第一时间保存好证明原创作品的所有证据,包括创作日期、创作过程等能体现作品原创性的证据。
②当事人还需固定侵权证据。当事人可通过自行或公证购买侵权复制品的方式取得实物、发票,以作为日后佐证侵权行为的证据。
③通过与侵权方协商或平台投诉的方式,提出自己的维权要求(如删除侵权内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④若双方协商不成或平台投诉无果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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