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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一上班,昌乐县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就接到一通年报咨询电话。经向当事人反复讲解具体操作步骤,发现其确实无法自行完成网上年报。于是与当事人约定,带齐相关材料到信用监管科现场协助其进行年报。第二天,该企业办事人员带齐材料来到县局信用监管科,工作人员根据其提供的信息手把手帮助企业完成了年报,并详细介绍了电脑端、手机端年报操作流程。企业办事人员对信用监管科的协助表达了谢意,并表示明年一定及早完成年报。
近年来,昌乐县市场监管局强调监管与服务并重,在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的同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各类市场主体报送年报的法定时间。企业未按法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银行信贷、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为助力企业按时年报,累积信用,稳步推进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高质量开展,昌乐县市场监管局统筹线上线下宣传渠道,积极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按时完成年报。线上借助“爱昌乐”APP、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提示等方式推送年报提醒及操作指南,并告知经营者未及时年报的法律后果。线下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电话通知、现场咨询等方式为市场主体直接解答年报问题。同时,对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摸清底数,列出名单,与税务、人社、法院、公安等部门协同核查,确认为长期不经营的企业,依法启动清吊程序,实现企业年报与监管执法双管齐下,有效净化经营市场存量主体,维护良好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