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还没开始就结束的初恋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本书我只是看到七分之一时,表达欲就开始痒了。痒在哪儿?哪儿?这吗?
不是、上面一点、再左边、额、下面一点、不对、往右、错了、太下了……
我指望谁能精确我自己手挠不到的痒?如果他存在,幸福就是捞痒痒吧。
与其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后面我都简称《轻》)让我发痒了,不如说我就是想借它捞痒痒。它虽然不是他,“那又怎样”?曾经是我对他的口头禅,和“本来就是”一样是一种倔强、偏执甚至是任性膨胀的代言。现在不经常说了,也许因为在他面前放肆地说太多、后来、我把他变成回忆时顺便活埋了“那又怎样”与“本来就是”。
他是谁?他对于我就像《轻》里特丽莎对于托马斯,“对我来说,他像个孩子,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框里顺水漂来,而我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他”。
我们初识的那个中午,是午饭刚过我只想睡觉,头发到了该洗的时候,自觉是最不精神的状态下,舍友们邀我去打台球说是有个体育系的男生教,我去了,他是那个男生。这个时候他还是在一群人之中觉得我是最精神的那个,我有什么理由不高兴?不算感动,可能是虚荣心下的一点点优越感。他就这样顺水漂来了。
过了几天,在一个清爽的早晨,我们在学校一个打印店里又不期而遇,这时候不是在一群舍友之间了,就我们俩,我们都赶时间要复印材料,我抢他时间后来者居上,一开始我就莫名自信敢在他面前放肆了。这仅仅是一种机缘,就像六个碰巧的机会把托马斯推向了特丽莎,似乎并不是他自己决定要与她结合。
因为顺水就顺手吗?我顺手捞起了他,托马斯也顺手捞起了特丽莎,我们面对机缘不能视而不见,是因为我们都有同情心。
《轻》里分析的“同情”是一种复杂的情感,可归于两类——共苦与同感。“同情”(共——苦)是我们不能看到别人受难而无动于衷或者我们要给那些受难的人以安慰,这是一种恩赐态度。“可怜一个人”意味着我们比他优越,所以我们要降低自己俯就于他。这个“同情”(共——苦)是值得怀疑的,这是一种与爱情不甚相干的二流感情。而另外一个“同情”(同——感)意思是不仅仅能与苦难的人生活在一起,还要去体会他的任何情感——欢乐、焦急、幸福、痛楚。于是乎这种“同情”(同——感)表明了一种最强烈的感情想象力和心灵感应力,在感情的等级上,它至高无上。显然我需要后者的同情,但是他只是前者的同情,所以我顺手捞起他的时候又很快放下他了。而托马斯最终没有放弃特丽莎,虽然他一直有放弃的念头。我想他对特丽莎是属于后者的同情,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要被同情症折磨多久,整个一生吗?或者一年?一个月?仅仅一个星期?但是他最终觉得自己不能像学生一样在物理实验室里验证各种科学假设一样用实验来测定他是否应当服从“感情”(同感),因为一个男子汉只有一次生命。
七分之一的《轻》只是七章中的第一章——《轻与重》,这一点痒只是从托马斯的角度来发,而第二章的《灵与肉》已经是从特丽莎角度来说了,虽然说得是他们共同的事,角度不同,表达的情感就不同。后面还有其他人的角度,可能也在抒发其他情感,看来对于《轻》这只是我七分之一的痒,还有七分之六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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