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初雨夜,出租房外,衣服半湿的他从兜里掏出钥匙匆忙打开门,按亮开关,找到杯子沏了一杯咖啡温暖身体,轻轻搅拌后喝了一口,端着杯子走向窗边,望着大雨叹息。默默发了一会呆,想起还没买晚饭,轻轻把杯子放回桌子上,重新穿回衣服揣好钥匙,默默关上门,屋里只剩下钟安静的滴滴声和雨声…
这样的日子他度过了七年。七年,可以彻底忘记一个人。不管有多么深刻的伤痛,只需要七年都会痊愈,因为七年的时间可以把我们全身的细胞都更换掉,一个旧细胞都没有,每一天的坚持都是一种进步,每过一天,那些思念的细胞就会死掉一些,总有一天,会干干净净。
所以,想要忘记一段感情,方法只有两个:时间和新欢。而对于他来说,这两个方法显然是那么苍白。他曾经爱过一个人,他们是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的,两人一见钟情,慢慢的陷入了爱河。
那时候他们日子过得尽管不算太富裕,生活中不免会有些争吵,和普通情侣一样,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口角,但是他们的感情,仍然是挺牢固的。
尽管这样,有一次他回到家中,因为喝了点酒的缘故,最终一次激烈的争吵后,这个家庭彻底崩散。他迷迷糊糊中决定开车去寻找女人的去向,可酒精的威力让他神志不清,一场致命的车祸让他躺倒在了重症监护室中。
医生告诉她,他有可能下一秒就会醒来,也有可能一辈子都只能躺那儿了。听到这条消息后,她没闭眼哭了一晚上,那是她最后一次哭。是的,她消失了,人们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是事实却是,男子在第二天醒过来了,但是,以后的生活只剩下他自己了,那个他深爱的女人从此消失在了他的生活中。
直到有一天,他找到了一把生锈的钥匙,打开布满灰尘的柜子,里面是一瓶他们新婚时的啤酒罐头,他拿起罐头,下面还藏了一张小小的纸条,看完纸条上面的字,他像个孩子一样哭了.......
后来我们才明白,曾经离我们一步之遥的人,一旦错过之后,即使化身盖世英雄,身披金衣战甲,脚踏七彩祥云,一跃十万八千里,也未必追的回来。
从此以后,对不起,忘不了你,从你我相识那一刻,我就放不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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