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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何平日记收集编辑:何平日记
我坐在窗前,翻看着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三年我在中国人民大学求学时的图文资料,一件件往事历历在目。
当年,郝建国讲述法律系同学扑救山火的故事: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八日,法律系一九八一级的同学们来到香山进行登山竞赛。忽然,山顶上浓烟乍起,火开始吞噬着树木。火情就是命令。同学们不约而同地向山顶奔去。谁都知道香山的“鬼见愁”难爬,谁都知道山火危险,但是,大家没有丝毫犹豫,直向火海扑去。在烟熏火烤的山顶上,同学们忘记了干渴和灼热,有人用树枝奋力扑打,手被烧伤了;有人用脚踩踏火苗,脚被扎破了;有人挥舞衣服抡打,有人用身体滚压,......火,终于被扑灭了。
灭火的第二天,学校接到了北京市园林局西山风景区管理处的来信,表扬法律系一九八一级二十多位同学冒着随时有被烈火烧伤,甚至牺牲生命的危险,奋勇扑救山火,保护了国家森林财产,用实际行动为精神文明建设谱写了新篇章。
我(图二排左一)和老师、同学们一九八三年在校门前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