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常信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改进和规范调解方式,探索建立“人调+制调”的工作方法,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基层联合调解模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建“四四”制工作模式,提升“人调”治理效能。建立“四四”制工作制度。即四级调解组织机构,分别是:乡镇主要领导任及各村书记组成的乡镇调委会、各村书记与驻村律师等人组成的“老王调解+公安调解”队和村调委会、网格员与治保队组成的村民调解小组,通过建立1个乡镇调委会、14个村调委会、56个村民调解小组,实现“人调”治理规范化,提升“人调”治理效能;完善四种矛盾纠纷排摸模式。针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正常时段村民调解小组日排查、村调委会和乡调委会周排查机制,重大节假日或者特殊时期均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形成上下联动、共同负责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突出“人调”治理的优越性,全面提升解纷水平。
创建“四四”制工作模式,提升“人调”治理效能。建立“四四”制工作制度。即四级调解组织机构,分别是:乡镇主要领导任及各村书记组成的乡镇调委会、各村书记与驻村律师等人组成的“老王调解+公安调解”队和村调委会、网格员与治保队组成的村民调解小组,通过建立1个乡镇调委会、14个村调委会、56个村民调解小组,实现“人调”治理规范化,提升“人调”治理效能;完善四种矛盾纠纷排摸模式。针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正常时段村民调解小组日排查、村调委会和乡调委会周排查机制,重大节假日或者特殊时期均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形成上下联动、共同负责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突出“人调”治理的优越性,全面提升解纷水平。
创建“四四”制工作模式,提升“人调”治理效能。建立“四四”制工作制度。即四级调解组织机构,分别是:乡镇主要领导任及各村书记组成的乡镇调委会、各村书记与驻村律师等人组成的“老王调解+公安调解”队和村调委会、网格员与治保队组成的村民调解小组,通过建立1个乡镇调委会、14个村调委会、56个村民调解小组,实现“人调”治理规范化,提升“人调”治理效能;完善四种矛盾纠纷排摸模式。针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正常时段村民调解小组日排查、村调委会和乡调委会周排查机制,重大节假日或者特殊时期均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形成上下联动、共同负责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突出“人调”治理的优越性,全面提升解纷水平。(来源:贺兰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