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共创良好发展环境,切实将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落在行动上。
排查有广度、化解有力度、察访有进度。今年以来,北岸经开区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百日攻坚”行动,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灵活调解工作方法,及时就地化解纠纷矛盾,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确保问题发现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群众满意在一线。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以来,北岸经开区共排查矛盾纠纷382起,化解277起,化解率72.51%。坚决守住不发生“民转刑”“刑转命”的底线。
定目标 精准靶向齐发力
近日,北岸召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百日攻坚”行动加温推进会,总结阶段性进展,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再部署。
自“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北岸层层召开专题会、部署会以及推进会40场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攻坚疑难杂症,完善对策措施。
压实任务强化责任。北岸切实将“百日攻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行业部门及属地政府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成立“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和攻坚办,立足辖区实际,研究出台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纲举目张推动“百日攻坚”行动项目化、具体化。
建实机制强化运转。围绕“应排尽排、应查尽查、应录尽录、应化尽化”,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建立一线跟踪落实、定期会商研判、定期通报等制度,党工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基层调研督导,完善能定责、可追责考评办法,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
搭建平台强化服务。北岸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会商研判室42个,规范设立矛盾纠纷受理调处平台,通过“平安北岸”视频号、微信公众号、LED、悬挂横幅等方式,对外公布矛盾纠纷受理登记热线,明确专人值班、专人登记、专人受理、专人调解,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有阵地、有队伍、有服务。
解纠纷 多元调解促和谐
6月9日,在忠门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书,一起13年的土地纠纷积案终于化解了。
2010年,安柄村的村民黄某龙、黄某财与沁头村委会因土地纠纷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多方调解无果,矛盾积累了13年。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百日攻坚”行动启动后,忠门镇重新配强配齐调处专班人员,深入调查取证,拓展解决问题思路,依托卓锦华个人品牌调解室,邀请社会乡贤参与调解,最终圆满化解了距今13年的土地纠纷。
这是北岸积极探索多元化调解,邀请社会乡贤参与,打造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社会乡贤都是一些德高望重、有号召力的人,在当地都比较有威望,让他们参与调解工作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北岸攻坚办主任林忠峰说,该区从信访人的诉求难点堵点入手,溯源查因,发挥社会乡贤的引路搭桥作用,制定有效措施,破解信访积案化解难题。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攻坚化解了3起中央交办治重化积案件,有效化解了一批时间跨度10年以上的矛盾纠纷案件。
北岸不断探索构建多元化调解大格局,配强各级专职调解员12名,兼职调解员92名,积极推进以奖代补的人民调解员保障机制;发挥个人品牌调解室效应,邀请社会乡贤、爱心企业家、退休老干部等人员,凝聚最大调解合力,按照三级调解流程,全面组织开展调处。对于未能化解的案件,逐级上报至区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由处级领导挂钩参与调处。
重实效 下沉力量助平安
近日,山亭镇西埔村一桩长达27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该村吴某国与吴某付、吴某钦因宅基地使用权产生纠纷,多年以来一直未化解。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山亭镇主要领导挂帅,部署、过问、督促,重新理顺案情,综合运用法规、政策、帮促等手段,耐心调解,双方最终都作出了让步,打消敌意和顾虑,达成了和解。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以来,山亭镇主要领导、包村领导干部坚持每周一下沉至各村(社区),带案下访,主动倾听群众诉求,耐心引导群众依规依法信访,疏导推进化解矛盾,实现从“约访”向“下访”转变,累计参与调解250余场次。同时,加强案件了结后跟踪服务工作,杜绝同一矛盾反弹、激化。
眼睛向下,脚步向前。今年以来,北岸坚持应沉尽沉、全员参与,有力有序组织各镇包村领导、包村工作队每周深入挂钩村居开展“一线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约访、重点对象走访、上门问效回访”,切实打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察访“百日攻坚”行动“最后一公里”。
结合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北岸发动网格长、网格员、单元长、包片民警、专兼职调解员等力量,发挥区直部门职能优势,聚焦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等重点领域,紧盯“三失一偏”、缠访闹访等重点人员,全面推动矛盾纠纷上门排查调处,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让群众在家门口解忧。
该区组建三支察访督导组,分别由政法委、组织部、信访局等部门牵头,重点围绕矛盾纠纷受理平台设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平台数据录入流转办理等方面,采取明察暗访、电话抽查、平台抽查等方式,建立提示函交办机制,开展督导检查24批次,下发督导通报8期,提醒函1期。
(来源:湄洲日报 记者:朱建婷 通讯员:陈琛 文/图 编辑:黄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