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仁宣
5月28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湖北省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成人民调解组织30241个。
会议现场(通讯员供图)
据介绍,2021年3月1日《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实施,三年来,湖北省政府始终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顺民意、惠民生、暖民心的大事要事来抓,深入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系统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着力推动服务资源均衡发展,不断强化行业监管考核,有效推进《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
报告显示,湖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365天7x24小时全天候全业务法律咨询服务,三年来,接听群众来电180万余人次;湖北法律服务网年访问量突破100万人次;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成人民调解组织30241个;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近8000个,实现农村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组建湖北省志愿者协会法律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1120人。
报告指出,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聚焦发展大局,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便捷化、项目化,助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治理水平提升和矛盾纠纷化解。其中,聚焦企业急难愁盼,湖北省司法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万所联万会”活动,常态化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和“一对一”法治体检;湖北省公安厅开展“万警访联万企”活动,全天候受理涉及企业项目的举报投诉,及时为企业提供防范指导、信息咨询等服务;湖北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等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成立省级层面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