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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邯郸晚报收集编辑:邯郸晚报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特别是当离婚纠纷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对于法官的审判“智慧”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近期,峰峰法院和村法庭就遇到了一起“火药味”十足的离婚案件,在法官耐心巧妙的调解下,困扰原被告双方多年的离婚“拉锯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是民事判决、民事裁定书、病历、房产证……” 初次接待段某,谢卫强法官边耐心倾听着原告的诉苦,边翻阅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发现原被告双方曾为离婚互相起诉过,而此次诉讼已是第三次。
通过初次沟通,法官推断原被告双方在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上存在矛盾,为妥善化解分歧,法官决定对原被告采取双方互不见面的“背对背”调解。
经法官研判,双方很大程度上都在置气,均缺少理性解决问题的态度,遂转换工作思路,暂时中止调解,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后法官暂时将调解工作搁置,让双方在发泄怨气之后,再次冷静思考这段婚姻。
在庭审后的第二个星期,被告李某主动联系和村法庭,表示愿意给予原告一些补偿。随即,法庭抓紧与原告沟通,双方就夫妻财产的分割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但对于两个孩子如何抚养仍有较大分歧。
眼看案件进入“攻坚期”,法官再次组织原被告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前期多次沟通、开庭、庭后冷静期,再次见面的两个人情绪回归理性。在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同意各自抚养一名子女,双方最终就离婚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妥善处理家庭纠纷案件,关系着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法官通过释法、谈心、劝解、倾听、批评等方式,巧用审判“智慧”发挥司法工作化解矛盾修复情感,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刘圆圆 通讯员崔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