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7月6日,南通如皋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公公婆婆将儿子和儿媳起诉到了法院,拿着10张借条要求小两口还180万元的借款。巧的是,儿子和儿媳两人正在闹离婚。这起案件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据7月7日荔枝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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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果。法院认为,本案中没有证据能证明老两口之间和儿媳之间达成了借贷合意,公婆在小夫妻婚姻关系良好时不主张还款,在离婚诉讼期间仅以儿子单方签字的欠条要求儿媳还钱,于法无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儿子父母的诉讼请求。
这个判决得到了舆论的支持,让人心服口服。
正如法院所称,要他人偿还借款,首先要证明有借款事实存在。当事人并不知道自己借款了,又何来偿还责任呢?丈夫没有权利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借款,然后再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妻子还款。据报道,老两口给儿子转了20笔合计17万元,用于蜜月旅行、租赁房屋,还支付了购房款、维修基金、契税等160万,又承担了3万多元的生育及月子看护费。儿子向父母出具了10张借条,总计约180万元。
客观来说,老两口为了儿子的婚姻生活,投入不少心血,希望儿子的家庭生活能幸福美满。现在儿子儿媳闹离婚,他们想争取更多的财产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可以理解”不等于可以罔顾事实。
如果说,父母每次给儿子转账时,都明确了是借款,儿子签字认可,那也只是儿子与父母之间存在债务关系,与儿媳无关。如果父母转账前与儿子之间并未约定钱款性质,结果在小两口闹离婚时,父母与儿子再来补借条制造借贷关系,还有可能涉嫌违法。这种行为并不理智。
另外,现实中男女双方明确婚姻关系时,可能存在双方家庭对婚礼的举办以及房产等出资进行的约定。现在因为离婚,而随意变更出资性质,那恐怕也涉嫌欺骗。
有人会说,那男方的权益如何保障?法官说得很清楚,父母出资时应该与小两口之间约定出资性质,通过书面确认,这就不存在疑问了。说白了,就是儿媳不是无关的第三方,首先要知情同意。如果有言在先,把财产归属事项说到前面,哪怕儿子儿媳闹离婚,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离婚产生多方财产纠葛的事情很常见,情况往往还比较复杂,每一笔钱的性质认定都很麻烦,最后还有可能闹得双方筋疲力尽、反目成仇。
现在,社会舆论都倡导夫妻用双手创造幸福生活,认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应该以感情为基础,这样就会少很多纠纷和矛盾。如果双方涉及高价彩礼以及巨额财产往来,在双方婚变时,就极易成为矛盾的焦点,让“一别两宽”都成为奢望。
婚姻感情可以更纯粹一些,要让双方放下戒备心态,有专业人士就建议做婚前财产约定。中国妇女报在一篇文章中称,签订婚前协议并不意味着不信任爱情,一纸婚前协议尽管无法让破碎的镜子重圆,却能让你优雅地转身,给彼此留下最后一份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