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宜宾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陆续放假
孩子们终于迎来了
期盼已久的暑假生活!
但是
交警蜀黍想告诉大家
学校放假
交通安全可不会“放假”
今天
交警蜀黍给大家讲几个
关于小朋友的交通事故案例
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一】
6月3日9时58分许,刘某满驾驶川Q30***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宜宾市叙州区樟海镇大塔警训基地门口处,与由右至左横过道路的张某萱(4岁)侧面相撞,造成张某萱受伤的交通事故。宜宾交警叙州区交管大队依法认定,刘某满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减速避让,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萱在道路上通行,未有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负事故次要责任。
【案例二】
5月13日11时25分许,刘某伟驾驶川Q0M***号小型客车行驶至宜宾市珙县436省道186公里600米处时,刮撞到横过道路的行人廖某博(11岁),造成廖某博受伤的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宜宾交警珙县交管大队依法认定,刘某伟驾车行经人口密集地区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未避让,廖某博未确认安全横过道路,双方承担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在提醒小朋友们注意交通安全的同时
各位“大朋友”也要时刻牢记
遵守交通规则
行经人行横道时
注意礼让行人、减速慢行
【案例三】
6月8日19时55分许,刘某彬驾驶川Q7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宜宾市长宁县城西路4号处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苟某博(9岁)相撞,造成苟某博受伤及上述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宜宾交警长宁县交管大队依法认定,刘某彬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停车礼让行人,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蜀黍在这里也为
同学们、家长们
准备了一份
交通安全知识“大礼包”
快学起来吧!
1、穿越人行横道时,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当红灯亮起时如果仍处于人行横道上,不要后退或猛跑,以免发生危险,应注意观察情况同时继续前行,或在道路中心线等待下一绿灯亮起后再行通过。
2、走路时,不要东张西望,不要一边走一边玩耍、三五成群并排行走、随意横穿马路、追赶车辆嬉戏打闹。
3、乘车时不要把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下车时,应先观察后方情况,将车门开一条小缝,不要一下全部打开,再次观察周围情况安全后,打开车门下车。
5、家长应为孩子做好表率,驾车出行时自己及孩子都要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和安全带,不带孩子闯红灯、横穿马路,不要让孩子在停车场、马路边玩耍。
6、在过马路时,家长要紧握孩子的手腕,防止孩子突然挣脱,从而发生意外事故。记住,带孩子过马路最正确的方式不是牵着孩子的手,而是牢牢握住孩子的手腕。
7、家长朋友们请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交警蜀黍希望同学们
在享受美好假期的同时
也不要忘记交通安全
希望家长们和我们一起
关注学生暑期交通安全问题
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
安全的欢乐假期!
编辑:方世惠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