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当日,营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分别就《条例》的出台背景、宣传及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发布。
《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是一部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共六章四十条,主要针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核心竞争力不强、转型升级步伐缓慢、体制机制不够健全、融资难融资贵、人才引进难等困难和问题。《条例》的施行,将为我市民营经济繁荣发展营造良好政策法治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和公共服务,建设全省民营经济标杆城市,争创国家民营经济示范市提供法治保障。
据介绍,《条例》起草和前期调研工作开始于2022年上半年,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后,全国出台的首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体现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决心和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信心。为此,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及各类工作会议19次,进行调研论证10余次,征集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170余条。
为确保《条例》颁布后第一时间让我市所有部门和民营企业知晓、理解,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协调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托各县(市)区、园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活动。通过媒体宣传、第三届“营口民营企业家日”座谈会、“领导干部进园区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等方式,让更多企业了解《条例》的内容及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目前,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提前协调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园区,按各自工作职责,主动认领《条例》条款,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初步编制完成了《条例》的实施细则。
下一步,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更广泛地征求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的意见,尽快出台清晰、有条理、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让《条例》能够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