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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本期嘉宾
上海艾克森律师事务所
律师 黄燕华
哎,今天天气好好,我们去长江边钓鱼吧?
现在好像是禁渔期,不能随便钓,好像是违法的。
钓了就钓了,就这点鱼还违法吗?
非法捕鱼可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简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这十年的禁捕,给长江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
也就是说,现在在长江里钓鱼就是非法捕捞行为,那么非法捕鱼可能要承担什么样法律责任呢?一方面非法捕鱼行为可能会因破坏了生态资源环境,被当地的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承担水生生物资源恢复费用。另外一方面还可能会被我们的《刑法》追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因此,非法捕鱼行为不仅可能面临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还有可能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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