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建立“乡镇(街道)党政办(园区办公室)+法律顾问+司法所”三位一体的合法性审查模式,推动乡镇(街道)、园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审查制度“建起来”,实现基层审查有章可循。制发乡镇(街道)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事项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合法性审查机构、人员、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审查流程等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园区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
审查内容“圈出来”,确保基层审查无死角。出台《明光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制定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明确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机关合同纳入审查范围。完善“流程图+审查项目清单+格式样本”审查模式,确保程序规范。建立市镇两级协调联动、会商、会审等工作机制,明确联动审查范围和方式。探索提级直审,对重大复杂、疑难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事项,在同级审查的基础上,同时提报市司法局进行审查,确保审查质量。
审查队伍素质“提起来”,多方发力确保审查质效。加强乡镇(街道)、园区合法性审查“主力军”的能力素质提升,印发工作指南及实操手册,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规范建设、行政应诉等专题培训。组建合法性审查工作交流微信群,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日常研讨,对审查中遇到的“疑难杂症”进行线上集体讨论,助力基层审核人员快速提升业务能力,确保审查质效。
基层审查结果“用起来”,多措并举保障科学民主决策。明确乡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年度综合考核为抓手,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以“刚性考核”倒逼法治意识提升,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常态化”,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落实。
目前,明光市17个乡镇(街道)、1个园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构全部建成并开展工作。1-10月份,共审查各类协议、重大事项36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