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黔南州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征缴工作暨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会上获悉,2024年的征缴工作从9月1日开始,较2023年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首先是集中缴费期提前。2024年的集中征缴期为今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虽较往年提前了1个月,总体征缴时限仍保持6个月。
其次是缴费基数提标。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筹资标准不低于1020元/人,个人缴费38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人。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均较2023年增加30元。
最后是待遇保障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省州均对待遇保障进行调整。一是提高“两病”待遇。10月1日起,首次将“两病”检查检验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同时“两病”报销比例整体提升20个百分点,即: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从70%提高至90%,二级医疗机构从60%提高至80%,三级医疗机构从50%提高至70%。二是扩大报销范围。10月1日起,首次将城乡居民产前检查纳入医保报销,报销额度为600元,不设最低起付标准。三是降低个人自付费用。乙类医用耗材不再实行分段支付,调整为参保人员个人先行自付10%后,剩余费用由医保支付。
据了解,2023年,黔南州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由医保、税务部门统筹,财政、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残联、人社、公安、卫健等部门通力协作,扎实推进全州参保征缴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94.2万人,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其中,特殊困难人员实现参保全覆盖。
下步,各县(市)医保局将以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迅速启动征缴工作,通过强化宣传动员,提升群众参保意愿,切实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征缴工作。
来源:云黔南网
作者:石学业 罗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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