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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坚持立法护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立法,完成《马鞍山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马鞍山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等立法审查。选聘1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向社会公众征集规章制定规划项目4件,收集法规规章修改意见100余条,采纳意见近60条。
坚持执法爱民。全省率先发布《马鞍山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从文明仪容举止规范、文明用语规范等五个方面明确具体标准,让文明执法有章可循。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制度,对涉及15个部门398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免罚”,累计实施“免罚”2080件,从轻减轻处罚257件。
坚持普法化民。聚焦青少年、农民和涉企人员等重点普法对象,持续开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律“七进”活动1000余场次。征集优秀法治短视频、动漫等作品200余件,并开展全方位宣传推广。规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2334人,完成每个行政村6人队伍建设目标。
坚持法律服务暖民。落实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提高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为特殊群体开通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服务、上门服务。2023年度,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62件,办理公证8236件,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3918件,成功率达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