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金华武义县举行“提振消费信心 释放消费活力”2023年“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以来放心消费及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县消保委常务副主任汤滢介绍,近年来,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呼,我有所为”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数字赋能,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提升维权服务效能,扩大放心消费建设影响力,塑造“消费维权武义模式”、“放心消费在武义”等品牌。2022年,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738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4.04万元。
2022年武义县重点针对“预付式”消费、网络消费、“一老一小”消费三大领域分别制定了消费维权化解方案。针对预付式消费投诉引入“共享法庭”,通过诉调对接机制有效化解相关投诉18起,其中2起集体性预付式消费纠纷涉及会员数千人,充值金额超百万元。针对网络购物投诉探索“约谈机制+ODR”模式,通过预防在先、自主化解最大限度挽回消费者损失,全年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3453件,占投诉量的66.83%,化解率39.76%,较2021年同期大幅上升。针对“一老一小”消费投诉坚持“宣教结合”,通过消费教育进校园、进老年大学、进市场等场景式宣传,全年办理未成年、老年群体消费投诉24件,较2021年同期明显下降。
2022年5月,武义县消保委、县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金华全市首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该法庭配备联系法官、庭务主任和调解员实时对接消费纠纷调解和司法诉讼,共同推进消费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的多元化,在原来诉调对接机制“司法确认、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内容基础上,增加了“司法力量提前介入消费调解”,多方联手发挥各自行业资源优势,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消费维权“共享法庭”自挂牌运作后,已成功化解消费纠纷11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获评年度全市星级“共享法庭”荣誉。
武义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县消保委执行副主任徐晖通报2022年以来武义县查处的3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一、武义县5家烘焙蛋糕店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案
2022年4月,武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发现有5家烘焙蛋糕店存在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违法行为。金箔蛋糕是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助长的是奢靡、拜金等不正之风,带来非理性的消费观以及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添加剂目录,也不是食品原料,添加金银箔粉属于违法行为。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述5家经营主体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武义县某超市收费“反向抹零”案
2022年2月21日,消费者王某向武义县市场监管局举报,称其在县城某超市消费14.96元,现金结算时被收取15元。经查,该超市的电脑收银系统针对消费者现金付款时采用了货款分值“四舍五入”计算方式,即1--4分舍去,5--9分进位至角,该超市未按实际消费金额收取,而是以四舍五入为由,多收取消费价款,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
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武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超市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武义县壶山街道某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2022年1月4日,武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壶山街道某食品商行内正在进行产品宣讲会,会场内有多名中老年人,宣传内容含有虚假信息。经查,该食品商行通过免费发放鸡蛋的方式吸引中老年人前往其经营场所内开展产品宣讲会,在宣讲会上以介绍产品功效和现场试吃的形式推销产品。该食品商行明知所推销的产品为普通食品,仍虚假宣称其具有“治哮喘、防骨松、祛邪除湿、疏肝解郁、调和脾胃、治老年骨质疏松及少儿缺钙”等功效。截止至案发时共有22名消费者购买了相关产品,合计违法所得为8492元。
2022年2月28日,武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因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对该食品商行作出没收8492元、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浙江之声记者蓝柳丹、通讯员高欣欣、王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