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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焦作日报收集编辑:焦作日报
即日起至9月,我市依法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网约车经营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焦作市出租汽车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非法网约车是指未取得经营许可和营运资格,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辆。
专项整治行动中,凡是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以及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车辆,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将对非法传播、发布网约车和拼车信息、组织和参与非法营运、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妨碍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依法严惩扰乱客运秩序、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
今年年初以来有非法营运行为的车主,积极主动到交通运输部门接受处理的,将视情节从轻处罚;未主动到交通运输部门接受处理的,被交通运输部门或公安交警部门布控查处的,一律从重处罚。
记者获悉,7月17日15时30分许,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交警支队在焦作火车站南广场执法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违规运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颖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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