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曹华
“新疆正在制定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可以减轻群众损失,对野生动物也是保护,人与自然将更加和谐。”1月26日,自治区人大代表,莎车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会计阿依努尔·努尔敦对记者说。
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新疆各地野生动物数量逐渐增多,野生动物造成农牧民财产伤害事件也频繁发生。实现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双赢,成为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博州温泉县别珍套山成群的北山羊在奔跑(资料图片)。克德尔汗·巴亚肯摄。
在2023年召开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阿依努尔·努尔敦提交了《关于建立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体系的建议》,提出尽快出台野生动物致害相关补偿办法,明确各级财政补偿标准。同时,推动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的保险业务试点工作,得到有效经验后进一步推广。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答复工作,相关处室负责人认真组织办理答复,并结合自治区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的办理意见,形成办理答复意见。
答复中提到,2021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调研组分赴南疆、北疆、东疆8个地州市24个县市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调研。根据调研结果,组织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先后两次向全区野生动物专家学者、13个自治区有关厅局、14个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征求意见建议,经过系统梳理、逐条研究,并进行了多轮修改,形成了《办法(送审稿)》。目前,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条款,正在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征求意见建议后将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推动《办法》尽快出台的同时,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积极组织各地开展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提醒牧民远离繁育期野生动物,避免受到攻击;建议农牧民加固加高家畜圈舍围栏、设置电子围栏的隔离带等措施,防范野生动物侵入危害;在危害高发期组织农牧民开展强光灯照射、音响喇叭干扰、燃放鞭炮等物理驱赶防控;提倡牧羊犬防护;建议农民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轮作野猪等野生动物不喜食的农作物。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已将野生动物致害预防控制和补偿工作纳入年度林长制考核。
2024年,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加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报送工作,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资源及致害物种调查监测,进一步细化野生动物致害防范措施,引导农牧民科学预防避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