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中评特约评论员 罗锋(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教授,著名媒体评论员)
8月8日,又是一年全国健身日。在今年全民健身日到来之际的一则好消息,算是给今年的节日应景了。为了更好满足市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合肥市教育局与合肥市体育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含公办中专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安全有序向社会开放,做到应开尽开。政策推出旋即得到响应: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望湖校区已经正式对市民开放,合肥市阳光中学、合肥师范学院附属西安路学校、合肥金斗路小学也已发布对外开放公告。
先来给不熟悉政策背景的朋友们来普及一下知识。这一政策背景可以追溯到于1995年推行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就竞技体育而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是值得记忆的重要节点。当奥运热潮逐渐褪去时,如何从竞技体育回归全面健身的议题则被提上议事日程,并成为整个社会的关切点。最终,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8月8日被设定为“全民健身日”。该节日设定的初衷便是希望集合各类社会资源,推动全体人民走向运动场,走进健身行列。但这样的顶层设计却遭遇现实困境,尽管当前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已经达到2.62平方米,但社区体育场地设施依然严重短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包括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在内的教育系统的体育场地设施占比第一,但这一丰富资源却无法与社会民众共享。
如何推动学校体育场地有序地向公众开放便成为破解这一困境的唯一答案。为此,2017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以求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发展。
如果说2017年教育部与国家体育总局的联合下文更多是宏观政策层面的顶层设计,那么在如何落地执行的微观层面,合肥市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11年便开始进行积极的探索。2011年10月,合肥市首批53所学校体育设施试点向社会免费开放。政策从前期的酝酿推敲,到早期的试点,再到推而广之,合肥市十多年循序渐进的探索,体现出一项政策在具体推进过程中不断完善的科学性与严谨性,这背后折射出合肥市委市政府对于公众利益的高度关切,以及持续推进此项政策不断落地的行政韧性,而其收获的则是社会公众热烈的掌声。恰如一些民众所言,这是“实实在在的便民之举”。
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学校自然面临最大考验。于是,在高效统筹场地资源同时,如何切实保障校园安全便成为教育部门最为关心的议题。就此而言,合肥市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制定时颇为“用心”。例如将对外开放的时间设定为“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要求“学校体育场馆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相对独立或隔离”,具体表现为“一场两门”的空间设计,即在体育场地开设两个入口,对校内师生用地和社会居民用地施行错峰管理,将开放区与教学区进行隔离,从而确保体育场馆开放不影响学校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除此之外,建立学校、社区、辖区派出所等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包括制定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从而在制度设计上统筹做好开放期间的管理服务与风险管控。
毋庸置疑,破解条块管理体制壁垒、高效统筹各类资源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资源对外有序开放,与全民健身运动密切相关,但这一政策的示范效应却又不仅限于健身运动本身,它引发我们思考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5.22%时,如何建构生态型的人与城市的关系成为一个时代的命题。其实,无论是校园体育场地向公众有序开放,还是翡翠湖、南艳湖“拆围透绿”项目的实施,抑或党政机关向社会开放停车场等举措,这些行政实践都有个核心旨意,即通过共建、共享、共治的理念推进城市生态空间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讲,学校体育场地与社会公众的“双向奔赴”不仅初显成效,更彰显出合肥市委市政府坚守“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初心、信心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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