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但总有些人安全意识淡薄
对酒驾法律后果认识不足
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严查严管
持续开展辖区酒驾查处行动
酒醉驾查处统一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涉酒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压整治态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4月5日至4月6日,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酒醉驾统一查处行动。
行动中, 大队认真分析研判,根据辖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特点,明确重点时段、路段和区域,制定有针对性查处措施,大队班子成员深入一线,以城区重要路口、城郊结合部、乡镇、农村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为重点。
期间,执勤人员切实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逢疑必测”,以高强度的管控形成严打、严防、强管、强控的高压态势,提升路面管控效能,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风险。此次行动,大队共出动警力100余人次,警车20辆次,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23起。
对违法行为严查的同时积极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提醒驾驶人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典型案例(一)
4月6日14时许,黄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轻便三轮摩托车,在胶州市李哥庄镇沽秀路由北向南酒驾查处点,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黄某的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黄某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
典型案例(二)
3月23日22时许,在常州路与云溪河南路路口酒驾查处点,查获一名“酒司机”,经检测迟某的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驾驶人迟某交代,晚上在家中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由于抱有侥幸心理,决定自己开车出门,行驶到常州路与云溪河南路路口被交警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迟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醉驾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社会危害性极大
所付出的成本代价也极大
法律成本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经济成本
酒驾的经济成本,可能让你分分钟倾家荡产:
保险不赔。《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你追偿。这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担,因为你的酒驾行为,造成家庭也跟着受牵连,得不偿失。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
即使你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
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巨大
法律决不宽宥
请广大驾驶员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胶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