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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原晚报收集编辑:平原晚报
9月11日,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等11大类食品(餐具)14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其中,获嘉县东环路江亚饸饹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红旗区老秦记臭烩面馆1批次卤牛肉,其中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检出值为41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1批次卤鸡胗,其中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检出值为632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卫辉市学院西路镇江锅盖面餐饮店1批次小碟,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卫辉市振中路新中州超市1批次甜椒,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0.05mg/kg。
卫辉市回味香面馆1批次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40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嘉县、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双节”即将来临,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
(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崔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