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3年级小学生路紫馨带着一个3岁的小男孩来到市公安交管局一大队五二岗亭寻求帮助。东风五二小学3年级6班的学生路紫馨告诉民警,她在路过附近一小区门口时,看到这名3岁的小男孩独自一个人在路边,简单询问后,小男孩称找不到爸爸妈妈了,于是,她便带着小男孩来到了附近的交警岗亭。(4月12日秦楚网)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耳熟能详的儿歌,让人记忆犹新。东风五二小学3年级6班的学生路紫馨“捡”到的不是钱,是人,是一名3岁的小男孩,顺利地将“捡”到的小男孩交到了警察叔叔手里,从而帮助孩子迅速找到了失散的父母。三年级的路紫馨能有如此意识与行动,这是家庭安全教育、学校爱心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表现,教科书式助人值得点赞。
心中有爱,乐于助人的品质很可贵。小小年纪,能够急他人所急,尽自己能力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路紫馨所接受到的教育很成功。爱人者人恒爱之,小紫馨助人为乐之举,登上了新闻头条,产生了极大的积极影响,这是对小紫馨的肯定与褒扬,这种关爱所产生的影响,受惠的不只是被救的小孩及其父母,还有更多被事迹所感动的人,乐于助人的种子在播撒,关心关爱的举措在接力,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只要人人心中都有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眼中有光,细致观察的目光很敏锐。看到小男孩独自一个人在路边,很多人或许就是事不关己匆匆走开,路紫馨没有走开,而是迎了上去,积极主动去打探事由,从而发现了真相。没有这个发现,后果不敢想象,正是因为路紫馨敏锐的目光发现了不同,看出了端倪,为小男孩找到父母提供了帮助。面对渴望帮助的目光,路紫馨心明眼亮,主动出手,眼中有光的孩子能够时时刻刻想着别人,看到别人的难处,难能可贵。
脚下有路,交给民警的选择很高效。遇上这样的事情怎么办?教科书式助人起到了实效。有事就找警察叔叔帮忙,教科书里是这么教的,路紫馨也是这么做,没有丝毫犹豫,严格按照教科书上的指引,带着小男孩顺利地来到了附近的交警岗亭,把小男孩交给了民警叔叔。遵规依据的一系列举措,为小男孩寻找家人赢得了宝贵时间。懂得助人的方法,并付之实践,路紫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堪称教科书式助人的生动样本。
这件事情,折射出了路紫馨同学的多种高尚品质,路紫馨不仅心中有爱,而且眼中有光,更是脚下有路,将家长和老师所教的东西运用于实践,高效串联着助人的各个环节,从而促推事情得到完满解决。意从心发,行始于意。这样的效果,是对学校良好教育最为直接现实的检验。小学生“捡小孩”的事迹多发,也折射了十堰这座城市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文明。
(来源:红笔网友俱乐部 作者:周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