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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原融媒收集编辑:平原融媒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全面有效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坚决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即日起,平原县扫黑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3、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4、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5、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7、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8、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渠道
1.在线举报
将举报内容发送至举报邮箱:
或登录12337举报平台举报。
2.电话举报
0534—4251677县公安局;
0534—8255526县扫黑办;
0534—4217111县纪委监委。
3.来信举报
收件人:山东省平原县扫黑办(共青团南路145号) (收)0534—8255526,
邮政编码:253100
平原县扫黑办
2023年3月27日
平原融媒:王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