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法官,和解撤诉后,压在我心里大半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太感谢了!”日前,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赵玉顺接到当事人刘阿姨的感谢电话,同样压在他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
购房维权反被起诉
今年年初,60岁的刘阿姨因家庭原因成为老年“漂泊”一族,最终落脚在银川。考虑到自己年纪大了,银川宜居适合养老,刘阿姨打算用积蓄在西夏区购买一套二手房用于养老。
2023年3月4日,刘阿姨通过中介公司与宋先生签订《银川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卖方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合同签订后,刘阿姨在办理银行贷款时被告知,其购买的房屋因存在抵押无法办理贷款。随后,刘阿姨多次询问、催促中介公司房屋查封处理情况,中介公司员工一直以“业务正在办理中”予以推诿,后因刘阿姨催促频繁,2023年6月8日,宋先生通过中介公司告知刘阿姨,房子不卖了,并要求刘阿姨搬出涉案房屋。第一次遇到此类状况的刘阿姨顿时慌了神,立即来到社区寻求帮助。
接到求助后,社区法律工作人员指导刘阿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3年10月25日,刘阿姨的诉状还未提交到法院,就收到法院的传票和诉讼材料。原来,半个月前,刘阿姨接到自称是法官助理的诉前调解电话,得知宋先生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约金及中介公司各项费用。刘阿姨认为自己才是受害方却被要求支付违约金,一气之下怒斥工作人员并明确表明拒绝调解。因诉前无法调解,立案后,法院通过传票正式传唤刘阿姨参加诉讼,而刘阿姨则认为宋先生违约在前,故向法院提起反诉。
2023年11月14日,该案本诉和反诉合并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宋先生提交了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证明买房人知道涉案房屋有抵押和按揭贷款,才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涉案房屋。同时协议载明,买方以商业贷款方式支付剩余款项,如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此时,为了证明宋先生不愿出售房屋违约在先,刘阿姨向法院提交了2组录音证据,对方代理人对录音真伪提出异议,申请司法鉴定,案件再度面临搁置。为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成本,经办案人多次释明,宋先生最终撤回鉴定,承认其不愿将涉案房屋出售给刘阿姨。
说理释法双方和解撤诉
2023年12月10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庭审结束后,法官询问宋先生真实意愿。经过多次沟通、交流,宋先生敞开心扉,表示其经常光顾刘阿姨的小吃店,在得知她的经历和有购房定居银川的想法时,便将涉案房屋情况予以告知,但没想到刘阿姨不懂抵押的法律风险,这才闹到对簿公堂的境地。现如今,房屋贷款马上就能还清,抵押权即可解除,在征得宋先生的同意下,办案法官经过综合考虑,提出双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解决方案。
2024年1月20日,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宋先生、刘阿姨在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上进行优化完善,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1月30日,宋先生和刘阿姨向西夏区法院提交撤回起诉申请书和撤回反诉申请书,该案最终以当事人和解撤诉处理。
“奔波多年,我最后选择留在银川定居养老是非常正确的决定,感谢赵法官和小宋,这里的人很热情、很温暖!”刘阿姨说。(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