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提升行动,切实提升“摩电”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根据省道安办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教育“五选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最近,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各重点路口设置劝导教育点,开展“五选一”劝导教育活动。
5月18日上午,市公安交警支队金平大队二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东厦华山路口设置劝导教育点,对存在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摩电”驾乘人员采取“五选一”体验式劝导教育,规范“摩电”通行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什么是“五选一”?
公安民警或工作人员发现“摩电”驾乘人员存在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应拦停并引导至“摩电”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由其按照“五选一”的方式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或体验式教育。
“五选一”包含什么?
1、在现场以志愿者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15分钟以上;
2、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3、举有交通安全标语的宣传牌接力站岗15分钟以上,并向“接棒人”进行安全教育;
4、在劝导点观看15分钟以上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
5、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提供的提纲,在微博或朋友圈发表并集齐10个赞,或转发至5个聊天群,或现场关注“汕头交警”微信公众号,并选择3天内发布的任何一条推文发布到朋友圈或发送到5个聊天群。
期间,民警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拦停并引导至劝导点,由其自主“五选一”进行体验式教育,让更多交通参与者直观感受到执法温度,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在整治“摩电”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达到教育宣传的目的。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一女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沿东厦路自北往南行驶至东厦华山路口时直接从最左侧机动车道通过,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将其拦下,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对该女子进行批评教育,指出此类行为的危害性,并告知其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右侧行驶;在路口左转或右转进入其他道路时则应从人行道通过,做到“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确保安全。
该女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后按照“五选一”的方式,选择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学习,以此增强自身文明安全出行的意识。
什么是“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
首先按照顺向信号灯指示经人行横道行至前方步道等候,再按照垂直方向信号灯指示经人行横道过路口。
接下来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
对“摩电”交通违法行为的
劝导教育工作
希望广大“摩电”驾乘人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摒弃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携手营造
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