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市检察院在市委、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主动融入市委工作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39起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突出政治引领 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理论武装。修订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实施办法,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全员政治轮训3500余人次,引导检察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对基层院的协同指导,上下联动解决问题。筑牢政治忠诚。主动向市委、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78次,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批准逮捕2302件2881人,提起公诉6764件8703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了一批重点案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决肃清流毒影响。
依法能动履职 服务省会中心工作
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办理流域生态保护刑事案件43件、公益诉讼案件42件,督促解决“四乱”问题168个,推动天桥区一处破损滩涂成为“济南黄河坝上草原”,省市人大代表调研予以肯定;创新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践研究基地”,推动全流域保护、全方位治理。服务省会中心工作。持续加强对自贸区的对接服务,办理监督案件353件,“多元化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获评省级复制推广创新成果;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办理洗钱犯罪案件17件,同比上升113%,针对金融风险源头治理制发检察建议48份;落实数字济南建设重点突破大会精神,研发监督模型150个,成案2395件;牵头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标准化应用,工作规则和流程标准获全省数字法治优秀成果奖,“单轨制”办理案件380件。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制定《关于惩防并举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创新推出“检护企航”工作品牌,为700余名企业家集中“充电”。助力保障民生民利。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整治,信访总量同比下降51%,重复信访率下降55.3%;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94件次,发放救助金377.34万元。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立案324件352人、撤案190件210人,纠正漏捕漏诉684人。纠正刑罚变更执行、社区矫正领域违法问题901件。抓好职务犯罪检察。提起公诉48件54人,第三检察部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重大职务犯罪办案团队;立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5件8人。强化民事检察。办结民事监督案件1373件,制发民事审判程序、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654件,办理拖欠农民工薪资等领域支持起诉案件305件。深化行政检察。办结行政监督案件567件,提出行政审判、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58件;以“全链条、全方位、全要素”工作模式化解行政争议36件。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42件,同比上升10.5%;依法办理了全国首例预防性放射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坚持正风肃纪 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内设党支部与法院、公安等单位建立合作共建关系25批次,以党建交流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市检察院荣获全市首批“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示范集体”,10个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示范党支部”或“党支部建设样板”。推进正风肃纪。部署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重点任务,组织“十个严禁”等教育学习61批次;持续落实“三个规定”,全市主动如实填报1511件;2次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会商反馈座谈会,推动凝聚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合力。提升队伍素能。46个集体、47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荣誉,13名干警在最高检、省检察院业务竞赛中荣获标兵、能手称号;1个基层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1名基层干警荣记最高检个人一等功。
来源: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