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对分手后“纠缠”说不! 西宁市城中法院发出首份情侣分手后人身安全保护令

日期: 来源:青海普法收集编辑:青海普法

近日,城中区人民法院签发了本院首份对终止恋爱关系后女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防范了社会现实危险,切实保障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杨某与赵某原为情侣关系,在女方杨某提出分手后,赵某频繁发送微信骚扰杨某,微信内容带有威胁言论,还前往杨某所在小区与杨某亲属发生了肢体冲突。在赵某的骚扰、威胁下,杨某担惊受怕、精神紧张,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因此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经审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在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被申请人频繁向申请人发送带有威胁言论的信息,到申请人住处所在小区骚扰申请人及其亲属,并以侵害申请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相威胁,已对申请人的生活造成实质影响,足以认定申请人遭受被申请人骚扰并面临较大可能性的暴力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法院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赵某殴打、威胁申请人杨某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赵某骚扰、跟踪申请人杨某及其近亲属。

  法官说法

  今年1月1日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扩展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不再限于家庭成员,在更大范围内为受害群体提供了权利救济的依据。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该规定申请人身保护令需以双方存在恋爱、婚姻或相近的关系为前提。对方做出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包括通过网络或者电话,纠缠、骚扰的属于保护令的申请范围。不仅仅是在确定被侵害时可以申请,对方以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进行威胁,显示有面临侵害的现实危险时,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


相关阅读

  • 未央法院:精准施策“保交楼” 春风化雨保民生

  • “感谢法官为我省去了很多麻烦,有你们在,我们老百姓的心里很踏实。”这是一起调解时间长达九个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结案后,当事人杨某发自肺腑的赞叹,也是这场长达九个月
  • 云南澜沧:碍于情面帮朋友转账?殊不知......

  • 云南省明知资金异常仍帮朋友转账不料触犯法律最终获刑......近日,云南省澜沧县检察院对杨某涉嫌洗钱罪一案提起公诉,澜沧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判处刑罚。案情回顾2018年至
  • 以破解无人机限高牟利,两男子获刑

  •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 坊子区的杨某是一名无人机爱好者,其伙同广东的张某非法破解无人机禁飞限高程序,以此牟利。然而,触碰禁区的他们终被绳之以法,被坊子公安分局先后抓捕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 【透视社·民生沸点】我的快递为什么送不上门?

  •   快递已成为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越来越多的快递公司不再提供上门送货服务,这让很多消费者感到困惑和不便。  当前正值购物高峰,有些消费者尤其老年消费者,希望快
  • 陇西大队走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 为切实抓好“119消防宣传月”消防宣传工作,加强和规范企业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11月6日,陇西大队深入甘肃数字本草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活动。 培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