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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前海收集编辑:中国前海
2月28日,在深圳加快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方案》之际,深圳国际仲裁院第三届理事会理事聘书颁发仪式在前海国际仲裁大厦举行。
2012年,深圳成为全世界第一个为仲裁机构进行专门立法的城市。根据特区立法规定,深圳国际仲裁院的理事会成员中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来自港澳和海外。此次深圳市政府为该院聘请第三届理事会,13名理事中有7名来自港澳和海外,国际化结构得到进一步深化,来自内地的理事有6人。
在特区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下,特区国际仲裁事业近十年成绩斐然,全体理事、仲裁员和机构工作人员,为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中心贡献力量。
面向未来,在RCEP全面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一带一路”深入建设等国家战略背景下,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