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作用,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黑龙江省近期发生的4起农用车辆、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载人典型案例,请广大农村地区驾驶人引以为鉴,驾车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执法现场
案例一:4月12日清晨,牡丹江市东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东宁市东宁镇蔬菜一村开展晨检巡逻工作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的后车厢内坐满了人。经检查,该车共载有9人(含驾驶人),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车人进行教育劝导。
案例二:5月1日16时30分许,牡丹江市林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道中队民警在X079县道开展巡逻工作时,发现一台拖拉机后车厢违法载人,执勤民警与农村安全劝导员现场对后车厢内的务工人员及驾驶人李某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依法做出处罚。
案例三:5月14日14时,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榆树屯化工厂小区附近路段开展巡逻工作时,发现一辆农用拖拉机违法载人,经现场清点,该农用拖拉机后车厢违法载人3人,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刘某及3名乘车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案例四:5月27日10时,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G232国道榆树屯方正新村附近路段开展巡逻工作时,发现一辆农用拖拉机违法载人,经现场清点,该农用拖拉机后车厢违法载人2人,民警现场对驾驶人王某及2名乘车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示:当前正值农忙时节,请广大农民朋友杜绝农用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不要乘坐超员面包车或酒后驾车。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时,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集中注意力观察路口情况,遇有紧急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驾乘车辆要系好安全带、佩戴好安全头盔,保障行车安全。
记者:蔡韬;摄影:蔡韬
来源:龙头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