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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谭龙 张义顶
“我希望能得到假释的机会,回归社会后将努力劳动、学习一技之长,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12月12日,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在湖北恩施监狱内召开,承办检察官、监狱相关负责人、证人、三名听证员围绕罪犯向某是否符合假释条件展开讨论,50余名罪犯现场旁听。
2019年12月,向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入狱以来,其自愿认罪悔罪,服从法院判决,财产刑执行完毕,认真学习、劳动,共获得4次“表扬”行政奖励。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听证员详细地了解向某的家庭情况、回归社会计划,并向证人核实了向某的在监表现情况。经过听证员评议,认为向某符合假释条件。
此前,承办检察官对卷宗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听取了向某所在村委会的意见。
在办理“减假暂”案件过程中,恩施州检察院敢于动真碰硬,探索创立了“看、查、评、教”工作方法。“看”是指全面审查卷宗,了解案件情况,确定案件是否符合条件;“查”是指严格审查证据材料,通过开展走访调查核实情况,并听取罪犯本人、监狱相关负责人、街坊群众等的意见;“评”是指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开展评议,现场提问讨论;“教”是指通过谈话,对罪犯开展教育。据统计,2023年以来,恩施州检察院共使用该工作方法办理“减假暂”案件163件。
“我们希望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查明事实,最大限度地使‘减假暂’案件办理透明化、规范化。”恩施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宏在听证会现场介绍道,“一方面让在监罪犯看到改造的希望,另一方面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只有真改造、真服法,才能获得法律的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