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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普法收集编辑:青海普法
2023年9月10日2时6分许,李某某醉酒后驾驶青AXXXFX号大众牌小型轿车,沿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 “中海河山郡”小区前时,车辆向右偏移与前方最右侧车道内同向行驶由胡某某驾驶的青AXXXX号兆虎牌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致胡某某受伤、两车受损。
机动车驾驶人李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胡某某无事故责任。
青海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同维护安全文明交通秩序,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来源/青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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