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市民致电12345热线咨询,办理新生儿落户需要哪些材料?目前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户的政策是什么?夫妻投靠入户政策规定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问:办理新生儿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办理国内出生婴儿上户所需材料如下:
前置条件:国内新生婴儿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5、直接抚养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地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地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入集体户、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地提供)。(原件)
注: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第二十五条〔出生登记原则〕中规定:“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原则申报出生登记。夫妻双方户口均在本市,一方为家庭户,另一方为集体户的,新生婴儿应在家庭户申报出生登记。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或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另一方为市外户口)且双方在本市无住房的,新生婴儿应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顺序申报出生登记。父母任一方户口从集体户迁往家庭户时,子女户口一并迁移。”出生申报地为房屋已不存在的户口登记地址的,父母双方应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房屋(直系亲属家庭户)、公共集体户顺序迁移后,申报出生登记。
问:目前,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户的政策是什么?夫妻投靠入户政策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答:一、按照成都市公安局现行的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政策规定,上户所需材料如下:
前置条件: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投靠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二、按照成都市公安局现行的夫妻投靠入户政策规定,上户所需材料如下:
前置条件: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李长乐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卢娅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