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衡阳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促发展工作,市人社部门持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岗补助等惠民利企政策,通过“免申即享”等模式,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
今年以来,全市已为1328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052.78万元,惠及职工7.86万人;为73家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19.35万元,惠及职工129人,有力地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稳岗扩岗、发展壮大。
据了解,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全市范围内的参保企业,只要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线5.5%,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单位职工总人数的20%,有历史欠费的企业补齐欠费,均可享受稳岗返还。
稳岗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中小微企业按60%的标准返还。其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大型企业执行。
今年的稳岗返还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由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单位网厅向企业推送通知;企业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单位网厅确认企业划型、企业类型和企业账户信息以及稳岗返还政策享受信息等;待企业确认信息后,数据回流至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资金将直接发放至企业账户。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的相关支出。
与此同时,为帮助企业开发岗位、扩大就业,对吸纳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个月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今年的扩岗补助继续采取企业“免申即享”与自行申报两种模式开展。自行申报的企业,只需提供《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和《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可随时受理、按月审核、次月发放;相关资料需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