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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乌海收集编辑:平安乌海
“失驾”是指
机动车驾驶证处于
暂扣、注销、吊销状态
失去驾驶机动车资格
有些失驾人员虽被取消了驾驶资格
但仍心存侥幸继续驾驶机动车
认为只要不被交警发现
偷偷开车上路行驶应该没有大碍
实则潜藏着巨大危害
为深入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全力消除交通风险隐患,针对部分失驾人员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始终保持严查严管状态,一经查实,依法严格处罚。
案例一
11月3日下午,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勃湾大队民警在路检路查时,发现蒙C号牌小型轿车驾驶人董某某的驾驶证已于2020年11月因醉驾被吊销。董某某因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海勃湾交管大队对其处以一千元罚款。
案例二
11月4日上午,海勃湾交管大队民警巡逻过程中,查获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的商某某驾驶私改外形、且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商某某的驾驶证因交通违法没有按时处理,导致驾驶证超出有效期被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海勃湾交管大队对商某某的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三千五百元罚款。
案例三
11月13日下午,海勃湾交管大队民警开展路检路查过程中,查获李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在驾驶蒙C号牌越野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进一步调查,2020年11月,李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而在2022年12月,李某已经因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受到过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海勃湾交管大队对李某处以一千元罚款。
乌海公安提示
失驾仍在驾
是“流动的安全隐患”
若你已“失驾”
切勿触碰方向盘
持证上路,守法出行
切不可因一时侥幸
而后悔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