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西部法制传媒网收集编辑:西部法制传媒网
4月7日15时36分,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指令,要求立即前往榆林市开发区某停车场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依法扣押。
为进一步解决查人找物难题,榆林中院与榆林市城投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建立“执行+智慧停车”执行联动机制。榆林两级法院可利用“执行+智慧停车”平台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在榆林市停车信息进行监测,若监测到涉案车辆,立即可将车辆停放位置信息推送给执行干警。
接到指令后,榆阳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抵达停车场,查找到涉案车辆后,当场致电车主要求其前来停车场配合执行工作。车主赶来后,表明自己是案外人,被执行人赵某是车辆登记人。
被执行人赵某在榆阳区法院涉及3起劳务合同纠纷,涉案标的累计18万元,均未履行完毕法定义务。榆阳区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赵某名下车辆,但因一直无法查找到该涉案车辆,便利用“执行+智慧停车”平台对该涉案车辆停放位置进行监测。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向案外人释法明理,告知其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该案外人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将车辆钥匙和行驶证交到执行干警手中。执行干警随即依法扣押了该涉案车辆。从执行干警接到线索指令到成功扣押车辆,整个过程用时仅半小时。(王晓强 苏凯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