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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近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聚焦“四协同”,为企业良性健康发展提供精准护航。
一是协同提升执法监督水平。建立府院联合调研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法律监督,及时处理企业投诉,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强化“两法”衔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明确提出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30%、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低于10%的目标。
二是协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慎用行政强制措施和司法保全措施。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强化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依法惩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保护诚信经营,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三是协同破解企业破产难题。充分发挥企业破产工作行政与司法联席会议作用,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政务和司法数据资源整合力度,实现破产企业信息共享。完善破产财产解封处置机制和市场退出工作机制,畅通执行案件进入司法破产重整、和解或清算程序的渠道,实现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
四是协同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规定》,构建“社会调解优先、行政化解跟进、法院诉讼断后”分层递进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推动在房产物业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建立行业、专业调解组织,推动律师、商协会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工作实质化、制度化。推动完善涉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构认证和人员资质认证、评价体系,进一步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升纠纷化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