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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一夜暴富”的美梦,男子韵某竟偷越国(边)境去境外赌博。4月1日,市检察院消息,经清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韵某因犯偷越国(边)边境罪被判处刑罚。
近年来,以“包路费、包吃住”为噱头,招募人员赴境外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现象频发。一些人经不住诱惑,偷越国(边)境进入境外,殊不知,这同时也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2018年1月至3月,男子韵某经不法分子安排,先后3次与他人结伙,从我市出发至云南西双版纳。其后,韵某等人偷偷乘车通过我国边境的打洛镇,到达缅甸赌博。
今年2月,清徐县检察院以韵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向清徐县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韵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
“发财致富没有捷径,境外也不可能掉‘馅饼’”,办案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境外打工,轻松年入百万”的“高薪”虚假宣传层出不穷,实际上不仅不是发家致富的商机,还可能从事的是诈骗、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广大群众要在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偷越国(边)境,如需出国务工,应通过正规、合法的劳务中介。
法律链接
《刑法》第322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