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事关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参保群众应该怎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老百姓重点关注的问题。
在“增进民生福祉”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四川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邓顺涛对于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
“异地就医目前有两种结算方式。”邓顺涛说,一种是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通过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进行费用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部门与医药机构进行结算。相当于参保群众在医院结算时就进行了医保报销,不需要垫付费用后再拿纸质发票回参保地报销。另一种是手工结算。参保人员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可以个人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现场,邓顺涛还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何操作向大家进行了详细介绍。符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需遵循“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的流程。参保人有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第一类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第二类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含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那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哪些途径呢?一是到参保地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站等现场办理;二是通过参保地指定的线上办理渠道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四川医保APP等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只需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例如要备案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直接备案到就医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即可。我省参保群众异地普通门诊及药店购药无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可以直接结算医药费用。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升涛 责任编辑 何齐铁